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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啟用交通技術監(jiān)控設備記錄電動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通告
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(fā)生,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(chǎn)安全,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養(yǎng)成良好的出行習慣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(guī)定》《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》《淮北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啟用部分道路交通技術監(jiān)控設備,對電動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記錄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啟用地點
1、相山路與躍進路交口
2、泉山路與桓譚路交口
3、高岳路與學院路交口
4、龍山路與學院路交口
二、記錄違法行為類別
電動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按規(guī)定佩戴安全頭盔、駕駛電動自行車不按規(guī)定載人、駕駛電動自行車瀏覽電子設備、以手持方式撥打接聽電話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。
三、啟用時間
2024年7月20日起,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根據(jù)交通技術監(jiān)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證據(jù),向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行為的當事人發(fā)送違法告知短信,違法當事人需在30日內前往交管部門違法處理窗口接受調查處理。
請廣大群眾自覺增強交通安全守法意識,共同營造文明、安全、暢通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。
特此通告。
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
2024年7月10日
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等二輪車因為其結構特殊,發(fā)生事故時,車身容易失去平衡,騎乘人員極易被甩出,而頭部往往會先著地,或者撞擊到車輛及其他物體。在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等兩輪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,約80%為顱腦損傷致死。
發(fā)生事故時未佩戴頭盔
發(fā)生事故時佩戴了安全頭盔
發(fā)生事故時
佩戴了安全頭盔與未佩戴頭盔的區(qū)別
交警提醒:佩戴安全頭盔很重要,當事故發(fā)生時,頭盔可使受傷者的比例下降70%,死亡率下降40%。不戴頭盔頭部損傷率是戴頭盔的2.5倍,致命傷不戴頭盔是戴頭盔的1.5倍。頭盔對于兩輪車駕乘人員來說,相當于轎車駕乘人員所系的安全帶,是騎行者遇到危險時的最后一道防線。
如今,大街小巷隨處可見“低頭族”。有道是“一機在手,天下我有。機不在手,魂都沒有”。我們一直在強調開車、騎車的時候不能玩手機,很多駕駛人卻不以為意,認為騎車時接個電話、回個消息影響不大,但在現(xiàn)實生活中,卻有不少人因專注于玩手機,最終付出了慘重甚至是生命的代價。
不管是行人
還是駕駛者
在參與道路交通的過程中
請你
遵守交通規(guī)則
注意道路交通安全
做一名文明交通參與者
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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